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烟台市通过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湿地建设,推动森林和湿地资源实现稳步增长。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烟台市完成造林11.68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湿地保护与修复7.6万亩,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岛民宿
年度造林计划全部完成
近年来,烟台市接连实施三年荒山绿化、三年水系绿化、森林城市美丽烟台建设等重点工程,林业生态建设迈出稳健步伐。今年1月,市政府召开会议,印发《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启动实施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明确至2020年,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32万亩、森林抚育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市林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制定《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总体规划(2018-2020)》和年度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庄。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造林11.68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分别占省林业厅下达年度计划的124%和100%,推动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实现全面提升。
烟台市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全域环境改善的重要载体,通过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全市建成林业自然保护区18处,总面积14.8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3处,均居全省首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烟台市将落实督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省政府“绿盾2017”、“绿盾2018”部署,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逐项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立说立行、毫不松懈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林业局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严格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重点流域湿地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268万亩,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10万亩。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植树造林、清淤治污、恢复湿地植被等措施,完成湿地保护与修复7.6万亩,湿地生态功能持续改善。同时,随着国土绿化工程实施,全市每年选取重点区域精心打造亮点工程20处以上,牟平区鱼鸟河和沁水河、烟台植物园、开发区福莱山公园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工程相继完工,示范带动全市国土绿化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力实施三年攻坚行动
下一步,烟台市将全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按照《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国土绿化工程实施力度,统筹抓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其中,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对现有荒山、荒滩进行规模造林,通过三年努力,彻底消灭荒山、荒滩;结合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在大中型水库流域营造水源涵养林,增强水系防洪能力和景观效果;对火烧和采伐迹地以及海防林内被侵占林地实施精准造林,恢复生态功能。
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全市将以执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为总抓手,突出抓好以防火道路网、引水上山水网、预警监测网、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职护林队伍为主体的“三网两队”建设,大力构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信息化、扑救队伍专业化、设施装备现代化体系,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和法制化水平,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涉林审核审批,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积极运用飞防、地面喷洒药物、释放天敌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实现持续有效控制。
烟台市毫不松懈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开展经常性督查,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各项责任落实。此外,加快整改进度,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持续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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