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旅游局在大明湖公园举行“长岛旅游消费券济南发放仪式”,将价值500万元的“长岛旅游消费券”发放到泉城市民手中。
此次长岛发放的旅游消费券总额为5000万元,济南发放500万元。消费券单张面值分为10元、20元,每人可领100元。游客只要在2009年10月30日前,前往长岛旅游,凭消费券购买长岛旅游景区门票,每满40元可抵用10元,其具体优惠手续在长岛旅游集散中心(长岛港大厅内)办理,已享受优惠的游客不再此次优惠范围内;在其他消费券指定商家消费时,按实付金额,每满50元抵用10元。
此外,使用“长岛旅游消费券”的游客,还可凭使用过的消费券,在7月中旬和11月中旬参加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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