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岛县消协通过邮局汇给河南市民张先生40元钱,至此,张先生的旅游投诉顺利解决。
随着夏季长岛旅游旺季到来,旅游投诉不断增多。8月15日,河南籍张先生一行4人到长岛旅游,住在“渔家民宿”,吃过晚饭,四人出去游玩。晚上10多点回到住宿地后,张先生提出想调换房间,经营者给调换后,张先生仍不满意,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张先生交了70元饭费和80元住宿费,另搬到别的地方去住。
离岛后,张先生电话投诉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到“长岛民宿”经营户家中了解情况。张先生声称,没有住宿不应该收取住宿费,而经营户认为,消费者虽然没有住宿,但提前预定了床位,眼下正值旅游大忙季节,定出去床位后,经营户自然无法接待其他游客,所以应收取住宿费。消协调解时认为,对张先生提出全部退还住宿费的请求不予支持。经协商,住宿费按半价收取,经营者退还给张先生4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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