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岛骏达旅游有限公司“海上仙山”注册商标被省工商局正式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成为全省唯一的服务业旅游类著名商标。
山东省著名商标由省工商局根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组织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认定,参评商标商品(服务)必须具备较高的行业排名、省内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知名度。经县工商部门调查筛选,确定将长岛骏达旅游有限公司“海上仙山”注册商标上报申请,为确保申请工作顺利开展,县工商、旅游等部门积极做好申报材料搜集、组织和上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并多次与省、市业务部门沟通对接,使“海上仙山”商标成功通过认定。
“海上仙山”商标是长岛县继“南隍城”商标通过认定后第二个全省著名商标,对于增强长岛旅游发展竞争力、提升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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