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烟台不断“放大招”。奖“千里马”,奖“伯乐”,还奖引才“红娘”。在重金奖励高层次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又出台政策奖励帮助引进人才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其中,引进第一类人才可奖励30万,每个社会机构或个人每次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截至3月20日,我市首批社会力量引才奖励申报已经截止,市人社局正在汇总审查申报信息。
“红娘”在引才中需起直接关键作用
哪些机构和个人算是引才“红娘”呢?根据《烟台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规定,在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可以申报奖励。其中,社会机构是指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猎头公司和经市相关部门认可的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和招商引资的工作人员、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各级行政领导(如人才所在院校、公司负责同志)。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指的是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突破和科技创新需要,并由市外全职引进的四类人才之一。其中创新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市内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才,须在烟创办科技型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企业实际投入不低于50万元。引进人才来烟时间区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第一类人才引进一个奖励30万
根据奖励标准,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30万元,推荐引进第二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每次奖励每个社会机构或个人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事前与人才引进单位、引进人才本人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填写《烟台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属于县市区的,由所属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引才人才所在单位属于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烟单位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公示名单。拟公示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拟奖励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按程序发文公布。
83家用人单位去年获“伯乐奖”
在人才争夺战中,我市一方面重金奖励来烟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一方面重金奖励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的“伯乐”。2017年首次设立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对年度引才工作突出的用人单位,授予卓越引才奖、杰出引才奖和优秀引才奖,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去年,我市共为379名高层次人才、83家企事业单位、18个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发放购房补贴、引才奖补和择优扶持资金2095万元,评选出人才引进伯乐奖获得者32人。
其中,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方面,全年共为来自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的379人发放购房补贴,其中硕士261人,博士115人(含副高级职称6人),正高级职称3人,发放购房补贴资金1000万元;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方面,发放引才奖补资金530万元;创业项目择优扶持方面,共发放创业择优扶持资金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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